瓶子。
瓶子并非琉璃,看上去晶莹剔透,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瓶子里面的酒液甚至清晰可见!
“王……王爷,这……瓶子……”马掌柜心里震撼,连说话都起了结巴。
“玻璃瓶罢了。”朱厚炜笑了笑,身为穿越人士,到了古代如果连烧制玻璃都不会,那都不够丢人钱。
然而朱厚炜确实够丢人的,因为他确实不会,但朱厚炜好歹也看过不少穿越小说,所以对书里面的烧玻璃之法或多或少了解一些,这其实就是一层窗户纸,捅破了不值一提。
可在这个时代,纯净无色的玻璃瓶不敢说是无价之宝,可至少也要和黄金等价!
马掌柜晕了,甚至想哭,轻呡一口之后,他算是彻底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王府酒楼崛起之势已然势不可挡。
“敢问王爷,这三种就作价几何?”
“马掌柜以为呢?”
马掌柜略加思索后说道:“这瓶子还有盒子……”
朱厚炜洒笑道:“正常在店里卖的酒水自然无需这般华丽,可也要拿出来放在显眼的地方,根据客人的需要来决定,就好像这永粮液,如果是送礼是不是很有面子?”
“王爷说的是。”马掌柜也笑了。
“现在酒楼里面普通的酒水一两文银子就能买一盅酒,最好的云珍酿三十文一盅,这如何能突出王府酒楼的贵气?因此,按本王的意思,这永粮醇一盅售价一钱银子,若是要连瓶子带走一瓶五两!”
一盅差不多相当于六钱,一两等于十钱,明代一斤差不多六百毫升,所以朱厚炜烧制的酒瓶也是六百毫升,也就是说一瓶等于十盅,等于五两银子。
这个价格一般富户还能承受的起。
马掌控想了想,等于这琉璃瓶子的价格是四两银子,和一瓶酒等价,倒也算是良心价。
“至于永粮春的价格在永粮醇的基础上翻三倍,既然要体现出贵气,那就要让酒水分出层次,如果说永粮醇是新酒中的低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