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之后,秦苗第一次见到岳峰,居然是在一个婚礼上。
这个市说小不小,近千万的人口,熙熙攘攘,像个巨大的保护层,隔着这么多形形色色的面孔,秦苗的心里有一种诡异的安全感,觉得自己被护在中央,永远也不会见到岳峰了。
突然间见到,委实恍惚了一下,恍惚了之后又觉得也不稀奇,不是说世界上任意两个人之间的联系,都不会超过六个人吗,那么在这个城市,在某个层面,拥有不那么要紧的交集,似乎也不奇怪。
秦苗是以郑太太的身份来参加婚礼的,小郑收到的请柬上写着,请贤伉俪务必光临,虽然不是直接点名请她,但她也是“伉俪”的组成部分,所以她打扮地稳稳妥妥的来了,穿黑色天鹅绒的旗袍,脖子上带着一串珍珠项链,珠子个个有玻璃球大,莹光润泽的,对着镜子化妆的时候小郑进来拿衣服,说了句:“呦,打扮的挺贵气的。”
贵气这两个字跟针似的,一下子戳进心里,秦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特别陌生,好像前一天,自己还是个朝气蓬勃的女孩,现在就变成了个死气沉沉的妇人,旗袍、珍珠项链,她活生生把自己扮老了十岁。
小郑单位的司机来接,一路送到婚礼所在的水晶宫酒店,帮他们开车门的时候说了句:“科长,你们当时也在这办的酒是吧?”
小郑答了句什么,她没听清,水晶宫金碧辉煌的外墙分外刺眼,她不喜欢参加别人的婚礼,主角注定不是她,坐在席位里矜持客气的喝酒敬酒,像个带了面具的傻子。
到的有点早,大厅排开的几十张圆桌坐的疏疏落落,秦苗这桌多是小郑的同事,几个男人腆着肚子倚着椅背,谈政策谈规定谈房子谈经济泡沫,女人们都打扮的精致,有一个女人长的普通,却带了块成色水头都相当好的翡翠,就是这块翡翠一下子让她失了神,她想起最后一次见岳峰,岳峰送了她一块翡翠玉牌。
后来她才知道,那就是人家常说的老坑玻璃种,垫在报纸上,可以透过玉牌看到下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