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棍在楼下充老大,先接待的叶连成和闵子华,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怎么看叶连成怎么不顺眼,愤愤不平地跟石头在一旁嘀咕:“他还戴块金表呢,金光闪闪的,俗气!”
石头倒是挺维护叶连成的:“哪里俗气了?雁子姐之前说那是金劳,可贵了。”
“人也不帅,”神棍继续歪曲现实,“也不懂雁子看上他哪了。”
“挺帅的啊,”石头继续不支持神棍的论调,“有些角度看起来吧,我觉得他比峰子哥还帅呢。”
“啊呸。”神棍差点跳起来,“连我们小峰峰一根毛都比不上。”
两人审美产生严重的分歧,正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岳峰和毛哥从楼上下来,这是岳峰第一次见到叶连成,以前都是从十三雁口中听说的:叶连成这个人怎么怎么渣,怎么拿她开赌,怎么又莫名其妙跟他好上了……
岳峰得承认,第一次听到十三雁跟叶连成在一起的消息,自己心里,不是不冒醋的:要说男人,也还真是贪得无厌,那时候自己已经有苗苗了,居然还会吃叶连成的醋,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十三雁跟了叶连成之后,他就很少来古城了,这么些日子下来,从没跟叶连成碰过面。
这趟终于正式跟叶连成打照面了,居然是因为十三雁死了,岳峰自嘲地笑笑,礼节性地朝叶连成伸出手:“节哀顺变。”
这么冷的天,叶连成只穿了件白衬衫,卡其色的裤子,衬衫的扣子解了两粒,露出挂在胸口的貔貅挂坠,他倚着前台,手中把玩着一个纯银袖珍扁酒壶,并不伸手去跟岳峰相握:“岳峰是吧,听雁子说过你很多次,久仰。”
岳峰的脸色冷下来,手还是保持着伸出的姿势:“我在跟你握手,你还握不握?”
叶连成笑了笑,伸手出去,两人看似在握手,实际上连击掌都算不上,好像只是一触而收。
毛哥在不远处看的黑线,没好气地嘀咕:“两小屁孩,这时候还较劲,幼稚!”
“是啊,太幼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