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学徒。嗯,很说得通。
承诺有机会找胖子吃饭,赵昊终于放下心了。
既来之则安之,走一步看一步吧。
他看了一会儿电视,可惜那些节目是在没有吸引力。没有手机电脑的日子甚是枯燥。
他也太累了,早早的上床休息。
但是等他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电话忽然响了。
走到客厅接电话,“喂?哪位?”
“嘿兄弟,我苟全啊!”一个轻浮中带着一丝贱贱的声音响起。
苟全……是原身的高中同学兼好友。
秦桧还有三个朋友呢,赵昊混的再不好也不至于一个朋友都没有。
苟全算是那种挚友了,撒尿比谁滋的远那种。
苟全和赵昊同岁19,是个黑人,也是单亲家庭长大的,不过已经和母亲分开住了。拿他的话说,他已经独立了!
之前说过,宋人在阿美的地位很高,而现在黑人的地位很是堪忧。
虽然十年前马丁路德金遇刺,让黑人运动达到了巅峰,在各种法律权力上,黑人已经平权了。
但是实际上没有那么简单,苟全这一代的黑人青年,是第一批被允许上高中的。你就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了。
苟全也算是赶上时代的浪潮了,要不然他连高中都没法上。
所以苟全非常的哈宋!
没错,就是哈宋!
对大宋的文化和一切都非常向往!
他本名赛弗·道格拉斯,却给自己起了一个宋人名叫苟全。甚至自学了汉语,而且字正腔圆,能熟练的使用各种成语和俗语!
这份毅力要是放在学习上,保不准也能考上自由城大学。
黑人受歧视,一般只能抱团取暖,有高中文凭也很难找到什么正经工作。
苟全他现在就已经加入了街头帮派,当然只是一个外围呐喊助威的喽啰。
这厮极为惜命,而且极为擅长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