馋虫,虽然这里面也有贫苦出身的,但许仙本来是个现代人,虽然家境一般,但下个馆子,吃点荤腥再正常不过了。自从穿越后,就这么一个姐姐支持家用,能吃上饭就不错了,如果再说什么嫌弃的话,许仙自己都觉得不是人做的事儿,所以他不但要吃,还要很开心的吃。只是这种日子确实难熬。许仙回顾以往,化悲痛为食量,狠狠的夹了一个鸡腿,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发誓以后阔了,顿顿都要吃鸡腿。
旁人都在议论广大前程,国计民生。许仙兀自同鸡腿战斗,并许下为了顿顿吃鸡腿而读书的伟大志愿。好在人多,大家都只顾着发表自己的高见,不怎么注意旁人。
只有潘玉不时一个眼神洒过来,感到有趣。不在乎旁人眼光的狂生他也见过,但这么狂法的他还真是第一次见。不一会连他都暗自怀疑,这鸡腿真的那么好吃,也夹了一个尝尝,却感觉还是原来的味道。
这么多人,自然不能坐着干吃,而读书人也不可能像市井之徒那样猜拳,就有人提出来吟诗赌酒,众人纷纷响应。
潘玉做东,是第一个,他也不客气,大大方方的站起来,本就俊美绝伦的容貌,饮酒之后面生红晕,如同白璧染霞,像画中的人一样。还未吟诗众人就已被他的丰姿所动,吟过之后,更是引得满堂喝彩。连许仙也百忙之中停下嘴叫了声好。
轮到许仙作诗,他却微笑着放下手中但筷子,想也不想,别人以为他胸有成竹,却没想到许仙拿起酒杯,自斟自饮来三杯。而后对旁边但王安说:“该你了。”
众人绝倒,这种时候都要说什么今日文思不济之类的场面话,这位倒是毫不客气,又拿起了筷子。
于是这般行酒,许仙酒来即干,无论是填词还是做事,他都不掺和,只是在那大吃大喝。
古时限于限于酿酒技术,酒味很淡。而且又是小盅,所以许仙并不在意,只是淡酒小盅有时候反而更加容易醉人。酒席散的时候,他已经是半醉半醒。
众人摇摇晃晃但回到觐天书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