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弗雷泽,时代的焦点,媒体的宠儿,纽约城的超级巨星在哪里都是超级巨星。他在场上就那么自顾自地走着,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即使有几个不守粉丝道义的人临阵叛变向他嘶吼“bbbbbbbbbbenj!!!”,声音大到可以震穿他的耳膜,他也可以置若罔闻。
和乔丹一样,在大众面前,威尔逊总是有一种威严而高贵的气概,名人之所以是名人,身上自有其非凡之处。
然后,就是大卫·罗宾逊了。尤因之后,又一位以状元之姿进入联盟的“拉塞尔二世”,洛杉矶人等他两年了,从赛季至今的表现看,所有围绕他的赞美看起来并非夸大其词。
前世路易开始看比赛的时候,大卫·罗宾逊早已退役,他没有在总决赛上和乔丹交手,巅峰期给人的印象就是在西决被大梦摧毁。如果没有邓肯,或许他一辈子都拿不到冠军。
今晚这么近距离地看着罗宾逊,感觉太不一样了。
罗宾逊从面前经过的时候,那种壮观的感觉简直让人窒息,就像是站在一匹获奖的纯种马、或者是一辆全新的法拉利特斯塔罗莎边上。
再也没有比大卫·罗宾逊更像篮球运动员的人了:他比路易预期的还要更高、更高贵,肌肉线条如此分明,仿佛是soloflex公司广告上ps过的模特。他走路时昂首挺胸,自信满满,脸上带着友善的微笑。就连直得不能再直的直男都会承认,他着实是帅气而又迷人。
他就是个范本。这是路易能想到的最好的描述了。
路易在职业篮球圈里待了也有12年了,这是唯一一次他听到有球迷对球员发出“哇哦”的声音。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发出了那个声音。没有人相信自己所见到的。有些人命中注定就是要打篮球的。罗宾逊就是这种人。
“派翠克,顶不住也没关系。”路易不知道是在刺激尤因呢,还是在刺激尤因呢,还是在刺激尤因。“我没指望你赢过他,他拥有我见过的最好的身材。”
尤因发现了,路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