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躲闪能力,即使被打到,也是阴沟里翻船,可以接受,但把对手惹得气急败坏又打不到他,才是日常发生的事。
路易不确定威廉姆斯能不能进化成兰比尔这种贱到连他都想打一顿的程度。
路易叫了个暂停,把威廉姆斯换下。
替换他的是伯德,约翰·朗不在,凯尔特人的三号位轮转有点小问题。
接着,路易把威廉姆斯叫到身边,脸色难看地问:“你想干什么?成为比尔那样的混蛋吗?你以为谁都能成为那样的混蛋?你知道这条路有多难吗?”
威廉姆斯沉默了几秒钟,“教练,是你启发的我。”
“什什么?”路易不敢相信他要为此负责。
“我启发的你?是我让你去到处挑衅,到处找人的麻烦,到处逼人把拳头往你身上招呼?刚才要不是弗雷德·布朗克制住了,你这张脸会被他打烂!”
威廉姆斯说到底也只是个菜鸟,最多是个迷茫的菜鸟。
就像刚刚进入大学,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人独立生活,面对着不可预测的室友,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想找到自己的角色。
他的选择是成为一名打手。
因为在这支球队里,他的篮球技能取代不了任何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主力和其他球队的人发生冲突的时候,挺身而出,帮他们打架,或者替他们挡住拳头,又或者像兰比尔那样以劝架之名行打架之实。
“我知道我会遭遇什么.在这之前,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路易冷笑道:“你年纪轻轻,不学正道,整天净想着和人打架?”
“不管这有多糟糕,都比被踢出联盟要好!”威廉姆斯理直气壮地说,“我只想在nba打球!”
“你以为只会打架就够了吗?”路易告诉了他一个残酷的事实,“我绝不是在危言耸听,即使你要成为一名打手,也要当一个在场上有用的打手,没有教练会信任一个只会打架的人,你以为比尔只会打架?你知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