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情诗不可能是李守所写!而写这首诗的人必然身价不凡,非富即贵!”
杨清源指着纸笺之上的字体说道,“这种湖笔,由湖州南浔县出产,产量极少,极其珍贵。”
紫毫湖笔,即便是宋惠父和狄知远这两个正五品的大理寺丞都不曾使用!
紫毫湖笔每年产出之后,优先供应皇室!
然后是各地的豪门世家,当这些供应完之后,剩余的部分才会流入到市场之中,被商贾乡绅哄抢。
宣纸徽墨几上书,端砚始开点墨初,千万毛中选一毫,喫竹饮泉养老兔。
说的便是这宣纸、端砚、徽墨和紫毫湖笔!
特别是一些豪商、巨富,他们在大周社会地位偏低,不受士林待见,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勉强混入圈子之中。
同时,这珍品文房四宝,特别是湖笔紫毫,也是用来送人的绝佳之物!
普通官员对于金银珠宝,可能不一定感兴趣,但是对于湖笔、端砚之类的珍品,几乎没法拒绝。
一来是收礼之人心中欢喜,二来也算是风雅之事。
都察院甚至都默认,收几套笔砚,不算受贿。
这般珍贵之物,凭李守一个秀才都考不上的穷酸书生,是不可能得到的。
“这么说,这首情诗,是幕后之人用来陷害李守的?!”
狄知远对这个行为感到不理解,其意义何在?!其余的证据已经证明了,李守的罪行,这份情诗,其实意义不大,刻意为之,反倒是画蛇添足。
虽然这些证据仍不足以揭开迷雾,却意味着他们已经找到李守中的问题。
原本的李守案,虽然在逻辑之上透着诡异,且多处不合常理。
但从证据层面而言,杨清源他们没有任何可以切实证明李守案有问题的证据。
今天在众人的调查之下,这个证据出现了!
原本用来证明李守和刘小姐之间私情的诗稿,是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