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奏疏!”
李寻欢毫不在意,以他和杨清源的交情,这都是小事!
杨清源接过奏疏简单翻阅,其中的内容果然与杨清源所猜测的一致。
都察院的一众御史,结案干净利落,将文颉所犯之事,几乎都查清楚了,洋洋洒洒写数万字,证据确凿,条理明晰!痛斥文颉之罪。
但是这杀不了文颉。
杨清源从袖中掏出一本奏折,“李兄,我也写了一份奏本,还请李兄斧正!”
李寻欢翻开杨清源的奏疏,一股如剑意般锋芒的杀气透纸而出!
文颉,劫掠奸淫良家妇女,致使数百户人家,妻离子散!其罪一也!
为防止消息走漏,杀人灭口,掩藏尸身,其罪二也!
与儿媳有染,有逆人伦,无耻之尤,其罪三也!
私通赵王麾下大将,有往来书信,不忠朝廷,其罪四也!
暗中勾结倭寇,出卖边防其罪五也!
豢养死士,图谋不轨!其罪六也!
暗藏兵甲,视同谋反,其罪七也!
七条大罪!足以断绝文颉的一切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