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肌肤。
接下来发生的场面,更是证明了一切。
他身上那层让他感觉到有些坚硬,像是多了一层衣服的肌肤,在热水和摩擦的双重作用下。渐渐开始起皱、白化,然后在他的大力撕扯下,被他成功的扯下了一小片。
当身上那层累赘之物被全部撕去之后,给秦笛的感觉,竟是比先前
地毯上站起来还好。
就像是背着近百斤的重物,走了好几公里的路,现在终于可以把重担放下来一样。轻松的不得了。
撕扯下来的表皮,除了一块最为坚韧的,被秦笛收了起来,供研究之用外。其他的,全都被他给丢进了马桶,冲进了下水道。
洗完澡之后,秦笛只是为了条浴巾,便接上了早先被拔下来的电话线。
衣服早已经破旧不堪,必须要换新的。秦笛也没有心情去另外找家馆子吃饭,索性就打电话给前台,让前台照着他的尺码里里外外买上一套,再送上一顿海鲜大餐。
秦笛的电话,让一直绷着一根弦,并且已经决定打电话到警察局保安的大堂经理,总算是松了口气。
他挥了挥手,让跑过来报告的前台回到自己的岗位,而他则亲自去安排这一切。
转眼,就已经是两天过去了。这位客人居然没有出过房门一步,也不曾订过一次餐,要过一瓶水。
这样的罕见情形,是大堂经理的人生中,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异常情况。
—
从他知道这个情况之后,就一直在密切的关注着秦笛的房间。他可不想在警察跑到酒店里,告诉他某某房间发生:谋杀、自杀等等严重刑事案件之后,自己才知道一切。
那样的话,酒店的生意,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哪怕是把情况想的再恶劣,也不为过。
出于好奇,大堂经理在得知有这样一个客人之后,曾经不知一次的窥探过那个房间。
可惜,安在卧室某个角落里的监视器,被人用什么东西给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