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按理说。荆棘雁的身边,应该不会缺乏追求者。可惜的是,如果世事真的都是按理发展,便不会有那么许多偶然。
越是漂亮,越是有本事的女人,越是容易成为滞销货。哪怕和她一样成功的男人,在追求她的时候。都会感觉很有压力。
不可否认,这里面有男人地大男子主义在作怪,但强势的女人不甘于嫁给一个平庸的丈夫。何尝又不是更深层次的原因?
荆棘雁最大的爱好,便是打架……或者称之为比武。她以前所在的他妈的,都是些军人,架自然不会少打。可惜的是,很少有人能够将她打倒。
结果自然就导致,都知道她是一朵鲜花。却没有人敢去采摘。
秦笛闯入她地世界,虽然只是一个偶然。但是他的武艺,他的气魄,他地魅力,都给她萌动的春心以极大刺激。其结果……自然是在不知不觉中,便把心给沦陷了。
荆棘雁仔仔细细的梳理着自己的情感,可一时间,又哪里能够梳理的清楚?不过有一点,她倒是非常的肯定。那就是:她对秦笛很有好感!
至于这种好感,是”target=”_blank”>"target="_blank">否到了该升华为情感地地步,从未经历过这些的她,无疑是迷惘的。
秦笛既然已经下了决定,自然不会磨磨叽叽的拖拉,他跨前一步,几乎是没有任何多余动作的,便搂住了荆棘雁的小蛮腰。
男人的头,女人的腰……轻易都是摸不得的,一旦摸了,多半都要坏事。
几乎是没有任何的反抗,荆棘雁的腰不自觉的变的柔软起来,只是显然没有久经人事的女人那般,软的能掐出水。她的腰软中带硬,充分的说明了一件事:她还是一块没有开垦过的良田。
情到浓时只有肌肤的接触,只有恨不得把对方溶进自己肉里,溶进骨头里的激情,才能释放心头的爱火。
此刻,荆棘雁和秦笛,显然也已经到了这一步。
敏感的腰肢被秦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