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因为狩猎,在山林穿梭,几天不归,这种用篝火野炊是必备手段,不一会野兔就金黄油亮,香气扑鼻。
“来,李寒小兄弟,这是你的!”
邱痕将第一个考好的野兔拿过来,一撕两半,将其中一半递了过来。
不得不说这个老者还是十分好客的。
呼!
李寒还没接住野兔,就见这一半被一个手掌抓了过去,少女俏生生站在面前,一手叉腰:“爷爷,这个兔子凭什么给他?这是我射死的,想吃可以,拿钱来,半只野兔……50两黄金,想要吃一只,拿100两黄金来!”
将烤好的兔子举起,邱兰眼中露出戏弄的得意。
你不是财迷心窍,想要钱吗?嘿嘿,想吃就拿钱,不想吃就饿着!
“一只野兔100两黄金?你要抢啊!”李寒哭笑不得。
野兔是山林中最常见的动物,价格只能用银子衡量,一百两黄金,至少能买几千上万个,一只要一百两简直漫天开价。
“抢?怎么会是抢呢?我这只兔子是我这个大美女亲手抓的,已经有了加成,然后又是我亲手烤的,熟兔子能和生兔子一个概念吗?想吃,就拿钱来,没钱就用风行狐抵押,我这人很公平的!”
邱兰下巴扬起,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一只野兔就想抵押风行狐?不行!”李寒苦笑不得。
看来这家伙还在纠结风行狐的事情。
也难怪,追风行狐追了整整一天,眼见就要抓到,让他抢了先机,这还不说,还要价100两,换做谁恐怕都有些气不平了。
虽然100两黄金,他现在的身家不太在乎,但如果直接答应,就不符合一个猎户身份了,李寒怎能同意。
“不同意也行,只好我们吃你看着喽……”
邱兰眼睛一眨,将手中的野兔撕开,顿时香气扑鼻。
不得不说,她烧烤的猎物比范悦的水平高多了,还没吃,闻到鼻中就勾起人的食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