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伤痕。叶裴天伸出自己的手,小心地围在那小巧的手掌周围,他靠得很近,几乎已经能感觉到对方肌肤传出的温度,但他始终没有最后握下去。
我真的有资格,牵住这样的手吗?
他闭上了眼,收回了自己的手掌。
在离这个城堡不算太远的地方,有一处小小的绿洲,稀疏的灌木丛中围绕一弯清澈的水源。
楚千寻一大早,提着两个水桶到湖边来打水。
她不知不觉中就在这里居住了好几天,叶裴天的伤势早已经好得不能再好,但这个男人的厨艺实在过于精湛,每天都能变着花样煮出让楚千寻垂涎三尺的饭菜。在废土时代吃糠咽菜了五年的楚千寻实在受不了这个诱惑,忍不住待了一天又一天。
每一日她都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日,明日必须回到自己家中。但第二天清晨,当厨房里飘上来的香味把她从睡梦中唤醒,都会让她忍不住在给自己找一个理由多留一天。
每天夜里,那个男人都会带着一种克制的期待,坐在屋中等她,于是她养成了习惯,临睡之前都去他的床边为他朗读一段图书,直到看着他进入沉睡。
“这样好吃懒做下去可不行。”楚千寻看着湖水中的自己,就着冰凉的湖水给自己洗了一把脸。
稀松的低矮灌木围绕在湖水四周,湖水的边缘突兀的横着一段损毁了的高架桥,大半的桥柱深埋在黄沙中,只露出了一小节被黄沙侵蚀了的路面,和那些插在道路两边锈迹斑斑的路灯,显示这这片无人的沙漠地区,曾经在黄金时代也是人口繁密的生活区。
这里是方圆数十里内唯一的水源,清晨的湖水来了不少沙漠中的野生动物。
有探头探脑的狐狸,也有体型巨大的骆驼,甚至还有几匹野狼。
它们并不畏惧楚千寻,当然楚千寻也不畏惧它们,她甚至兴致勃勃准备捉一两只狐狸回去,给今天的午餐加点肉。
她住在叶裴天的城堡中,名义上是想照顾一下那位身受重伤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