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屑,分泌物,生物信息素。
只要是人,就会随时随地的分泌皮屑,掉落数以万计的细胞屑在空气中,根据这些,能追查一个人的踪迹,让他无所遁形。
毕竟在这种级别的八阶神境面前,他们的精神力,比显微镜还要可怕,怎么会看不到?
这就是凡人的可悲了。
而只有踏足魔神之境,才能初步的无垢、无秽,完美控制身体的分泌,自成循环,不被其他人追踪因果,追溯自己一路上的踪迹。
神,与凡人的区别,就在于此!
凡人在他们眼中,哪怕帝境强者,都是一个浑身冒汗,不断疯狂掉下皮屑、泥泞汗液的丑陋泥人。
至于古老神话中的仙凡之恋?
得多重口味的神明,才能对那种丑物下手,神凡相恋,在这七尊人类史上最伟大的存在面前,只不过是笑话罢了。
这根本不是一个物种了,神喜欢人,就像是人喜欢上浑身体毛旺盛的猩猩,甚至于还要更夸张得多。
“哗啦啦。”
一团细微到眼睛看不到的皮屑球,被聚集在一起。
牛顿放入贤者之石,像是融化的光一般融入了这个皮屑球之中,一片诡异肉块蠕动之中,一个生物隐约从其中浮现。
“诸位魔神大人...”
一个肉球睁开眼。
这是炼金人造人,霍尔蒙克斯。
只要以这个人留下的皮肤,细胞,乃至一丝丝头发,都能制造成这个生物的人造人。
“霍尔蒙克斯,追踪你这个身体之前的位置和足迹。”贞子轻声开口。
“是,诸位伟大殿下。”
很快,随着这个古怪的人形生物,带着诸位魔神,来到了一处贞子麾下的城池之中,追踪到了一处书屋。
这个书屋上面的几个字,让人心中迟疑。
星空古法,踏足星宇!
“他之前,在这里?”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