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之间有音协这种约束艺人的组织,唱片行业也有个类似的组织,叫做唱片协会,其中也有阻止歌手独立、不接收非圆满解约的歌手之类的约定。
不过,相比起音协那种赶尽杀绝的霸道作风,唱片协会的约束力并不强,极少有歌手会因为跳槽或者独立而被唱片业界下令封杀。
说来说去,歌手和偶像艺人不是一回事,事务所和唱片公司也不是一回事。
南野阳子不是歌手而是偶像艺人,每当她发行新唱片,都要安排大量的打歌宣传,投入大手笔的宣传经费,如此一来,就要格外依赖电视台和事务所的力量。
都仓俊一不肯跟她和平解约的理由之一,就是咬定,推销南野阳子的宣传经费现在还没有回本,她现在要解约,是忘恩负义。
光是去年一年,南野阳子的唱片销售额就有三十多亿日元,至于广告收入、电视节目收入,更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一个一年给事务所赚了十亿日元的偶像,出道至今还没有回本,这种话说出来,当然不会有人真的相信。可本身“宣传成本”这个东西就比较暧昧,全看事务所怎么说。真假不论,但是,拿来堵她的路,这个理由却再合适不过。
只要音协联合起来给电视台施压,没有了曝光机会,也就到此为止了。
就算所有的事务所和唱片公司都不收她,南野阳子还能从地下厂牌发歌。但是,音协如果下封杀令,不许她上电视,那对需要电视曝光的偶像来说,发唱片也没有意义。
现在这个情形,显然已经不可能毫发无伤的解约独立。解约以后要怎么办、是要转型歌手磨练硬实力从地下重回地上还是放弃唱歌改行去做别的,这些重要但不紧迫。
当下放在首位要解决的,是把都仓俊一以她的名义投资的账目给理清楚。
既然已经是势同水火的局面,必要的时候对簿公堂,也不是不可能。一方面,要清清爽爽把账算清,另一方面,还可以借着这笔账,反过来再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