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毛利大叔变了脸色。
十五年前正好是他入职的时候,对于连续杀人犯的事情有所耳闻,直到这次惊动松本警视,他才从高成这里知道详情。
这种难缠的家伙,大叔其实也觉得会随随便便因为伤口过来骗钱,倒是原本就潜伏在庄堂家比较说得通。
毕竟这么有辨识度的伤痕,庄堂胡桃又是在电视上提及,被警方注意到的可能性也不小。
“城户……”
“不是他,”高成跟着大叔回了客房,知道大叔在想什么,直接打断道,“保谷管家不是连续杀人犯,反倒很可能就是庄堂女士记忆中的那个少年。”
“为什么?”
毛利大叔瞪起了眼睛。
“大小姐不是说了那个少年是横贯两个腋下的巨大伤口吗?保谷管家背上的只是小伤口……”
“巨大伤口是对小孩子来说,”高成思索道,“已经三十年过去了,当年的伤疤不会跟着一起长大,所以楠本和伴场先生身上的伤疤不是小时候留下的,一下子就能看出来,只不过是来庄堂家骗钱而已……这点恐怕大小姐早就知道了。”
“大小姐已经知道了?这怎么可能?”大叔脸拉得老长。
委托人一开始就知道,找他干嘛?简直莫名其妙……
“他们两个的确是把电视上公布的信息都背了下来,只是太过刻意了,把这些信息记得那么清楚,却偏偏搞错了一点……”
尽管不是自己的案子,高成也还是细心朝大叔解释道:“楠本先生说自己小时候很瘦,伴场先生说自己是书呆子,应该是听到少年的外号‘甜姜(gari)’,自以为是的弄错了意思,读起来以为是骨瘦如柴或者念书的意思,其实是因为少年喜欢喝生姜汽水,或者说喜欢生姜而已……
“大小姐一开始就知道这点,却没有解释,而是找了个侦探过来,所以当初的那个少年很可能就在大小姐身边,却不方便点破……大小姐让保谷管家进浴室帮大叔擦背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