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此刻任枫坐下来,跟前摆个碗,收成应该很好,这风度,简直比犀利哥还犀利,怎么会如此犀利呢?这人还真是会掐钟掐表,说三个月就是三个月,约会还要提前显示风度呢,早一点不行吗?
任枫一步步的走了过来,看着苏默的眼神有些痴迷,“默默。”任枫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句,似乎唤重了一分,苏默就会不见一般,任枫小心的从怀中取出冰蝶蓝,“我把冰蝶蓝带回来了,不要再恨我了,好吗?”
那一簇冰蓝色的兰花,被层层包裹,打开还闪着幽幽的蓝光,煞是好看,冰蝶蓝不愧为三大奇花之一,都已经被摘出来这么久了,颜色依旧很青翠。凌云顿时觉得眼前一亮,看了这任枫还不是无药可救的,只是就不能再早一点吗?白瞎了默默为他操这么多心,欠教育。
凌云有些歉疚的看着任枫,“对不起啊!没想到你会回来,所以我前天就给熊猫和苏默举行了婚礼,一切从简,咱们店都比较低调。”
任枫有些迟钝地转过头看着凌云,他一路上都没有歇息,精神和身体都极度的透支,整个人都有些浑浑噩噩。
开始的时候,他没有听懂凌云在说什么,等听懂的时候,任枫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好像看不到光,来不及了吗?不是说好了三个月的吗?怎么都不等他最后两天,他明明已经赶到了呀!果然是错过了吗?五年前错过一次,所以没有机会了是吗?所以这是他的报应了是吗?
“熊猫,快乐谢谢人家,你看你情敌多好,把冰蝶蓝都给你老婆取出来了,你都不用再辛苦一趟了。”凌云扬声道,小样,这世界上最不该得罪不是不像男人的男人,也不是不像女人的女人,而是凌云这般,兼两者之长,弃两者之短的人物。
熊猫朝着任枫鞠了一躬,十分感激的道:“真是多谢了,本来我还在想,你一定不会回来了,正打算前往迷失森林了,劳你费心不好意思。”
任枫有些摇摇欲坠,嘴角渗出一抹苍凉的微笑,一双如同星辰的眼慢慢失去了光辉,原来天堂和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