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记性极好,又比较讨厌太监,遇到这种皇帝,就别再指望了。
综上所述,在明代,要干掉一个人,是很难的。
之所以说这么多,得出这个结论,只是要告诉你,袁崇焕的行为,有多么严重。
杀个老百姓,都要皇帝复核,握有重兵,关系国家安危的一品武官毛文龙,就这么被袁崇焕杀了,连个报告都没有。
仅此一条,即可处死袁崇焕。
更重要的是,此时已有传言,说袁崇焕杀死毛文龙,是与皇太极配合投敌,因为他做了皇太极想做而做不到的事。
这种说法是比较扯的,整个辽东都在袁崇焕的手中,他要投敌,打开关宁防线就行,毛文龙只能在岛上看着。
事情闹到这步,只能说他实在太有个性了。
在朝廷里,太有个性的人注定是混不长的。
但袁崇焕做梦也没想到,他等来的,却是一份嘉奖。
崇祯二年(1629)六月十八日,崇祯下令,痛斥毛文龙专横跋扈,目无军法,称赞袁崇焕处理及时,没有防卫过当,加以奖励。
这份旨意说明了崇祯对袁崇焕的完全推崇和信任,以及对毛文龙的完全唾弃。
他是这样说的,不是这样想的。
按照史料的说法,听说此事后,崇祯“惊惶不已”。
惊惶是肯定的,好不容易找了个人收拾残局,结果这人一上来,啥都没整,就先干掉了帮自己撑了八年的毛总兵,脑袋进水了不成?
但崇祯同志不愧为政治家,关键时刻义无反顾地装了孙子:人你杀了,就是骂你,他也活不了,索性骂他几句,说他死得该再吐上几口唾沫,没问题。
袁崇焕非常高兴,杀人还杀出好了,很是欢欣鼓舞了几天,但他并不清楚,他可以越权,可以妄为,却必须满足一个条件。
这个条件的名字,叫做办事。
要当督师,可以,要取消巡抚,可以,辽东你说了算,可以,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