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州大营,辕门之外,一队骑兵打马而归,马上骑士,人人披甲持矛,背负长弓,马鞍两侧,一侧挂箭囊,一侧悬钢刀。
另有一被鲜血染红的布袋,与钢刀并列,挂在马鞍一侧。
“吁!”
眼瞅着将至辕门,骑兵们的速度开始减缓,于距离院门十余步的距离。勒马而停。
三十余名骑士翻身下马,脸上洋溢着笑容,下马之后,第一个动作就是将那染血的布袋解下。
“虞候!”
辕门大开,还有军士零星走出,但凡是见到领头那个浑身甲胄被鲜血染红了的小头目,都自觉的打起了招呼。
三十余骑,就这么拎着布袋,牵着马儿,入了辕门。
过了辕门径直往左,走上百十步,便是一处校场。
校场之上,十八般兵器齐备,往来进出的人络绎不绝。
有收获寥寥,一脸遗憾的,同样也有满载而归,喜笑颜开,欢欣雀跃尽皆流于表面的。
“哟!这不是咱们刘虞候嘛!这回又杀了多少马贼呀?”
领头的小头目,名唤刘三喜,乃是斥候营的一个小虞候,擅长追踪寻迹,且心思细腻,行事稳重,而今军功累积,距离屁股再往上挪一挪,已经相差无几了。
“沈兄弟!”刘三喜揖手一礼:“沈兄弟莫要说笑!”
“行了!刘兄就别谦虚了,你们斥候营的本事,别人不知道,我沈伟还能不知道?”沈伟是骑兵营的虞候,在王破敌的麾下当差,平日里也就数他们骑兵营和斥候营打的交道最多。
能当斥候的,都有一身不错的骑术,刘三喜以前便是骑兵出身,因共累积,被调到斥候营做虞候。
“沈兄弟谦虚了啊!谁不知道,沈兄弟武艺高超,骑射了得,极受孙指使的器重,这回剿灭黑风贼,就属沈兄杀的贼寇最多,估摸着再过不久,沈兄便要升军使了吧!”
能在斥候营里头混到虞候的,多少都有几分聪明,刘三喜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