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重觉得老古说的很对,作为罪恶克星的自己,怎么能眼看着这帮纨绔糟蹋民脂民膏呢,党国成了现在这样子,都是因为这种人。
他轻轻咳嗽了两声:“老古你上去找几个弟兄,去套套话,记得要有礼貌,如果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唉,我那辆车都开了一年多了。”
“好,呸,有钱了不起啊。”
古琦就差把仇富两个字刻到脑门上了,撸起袖子推开车门准备叫人,结果脚还没有落地,别克车上的人先下来了,把他吓了一跳。
只见此人脚上踩着闪耀着金钱光芒的小牛皮鞋,笔挺的西装定然出自名家手工裁剪,价比黄金的羊绒风衣在温暖的初秋分外显眼。
更显眼的是对方手上的大金戒指,说戒指不准确,应该叫金扳指才对,让人咋舌的是,此人十根手指竟然带了五六个这种大扳指。
再顺着手指往手腕看,那块不起眼的万国金表就低调多了,价格不算太贵,不算表盘上那些亮闪闪的镶钻,够买一辆别克轿车的。
左重自认是见过些世面的,可这种场面也是闻所未闻,这特娘的不是有钱,这是不把钱当钱,金陵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位遮奢人物。
他正猜测着对方身份,来人站在特务处大院,左手叉着腰,右手将遮了半张脸的墨镜缓缓取下,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他的面前。
竟然是.......
“慎终?是慎终吧?哈哈,北平一别已有一年,都成了中校了,了不得啊了不得,来,这是我让人从南美带来的雪茄,尝尝怎么样。”
特务处副处长郑庭炳抹了抹时髦的大背头,从怀中掏出一根银管,大笑着走了过来,阳光下整个人显得光芒万丈,令人不可直视。
这自然不是因为郑副处长得道成仙了,实在是他嘴里的金牙,手上的金扳指和手表上的钻石太晃眼了,这是真真正正的壕气逼人。
左重感觉自己快瞎了,连忙眯起眼睛,同样大笑着向对方走去,心中像是吃了一颗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