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来往旧金山的华商,介绍了一位白人金矿主。
现今就是去与那金矿主汉密尔顿先生见面。
在与美国人开始谈判前,叶昭怎么都要亲自去看一看华人劳工的生存状况,毕竟以前的印象都是道听途说,不能作为谈判依据。
等了解过真实情况,就可以在安抚美国人的谈判中同时拿出一揽子计划解决劳工问题,而且新方案可以引申应用到澳洲、南洋等等所有海外劳工的身上,使得这些曾经的“猪猡”在海外也能像个人一般堂堂正正的活着。
这次谈判,甚至对于后世的海外华侨生活,都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叶昭已经初步有了方案,比如要求美国承认华人劳工的公民身份,其实只要第一代华人劳工解决了公民身份,下一代土生华人就没了这个问题,按照美国法律,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土生华人可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现今按照帝国的国籍条例第一章“固有籍”的第一条:“凡左列人等不论是否生於中国地方均属中国国籍:一生而父为中国人者。二生於父死后而父死时为中国人者。三母为中国人而父无可考或无国籍者。”
这是一种血统承认,即海外华人均属中国国籍。
帝国在国籍问题上实行有条件的承认双重国籍,比如现今的第一代海外华人劳工,叶昭准备承认其中国国籍,也不反对其获得居住国国籍身份,但以后并不会引用此例。
自动获得他国国籍的公民中国会有条件承认其双重国籍身份,其中最基本一项要求便是要向中国政斧税务部门报税,承担帝国公民纳税的义务,如此才可得到帝国法律的承认。而主动申请加入他国国籍的国民,则有可能丧失帝国公民身份。
因为主动申请加入他国国籍和自动获得不一样,主动申请加入他国国籍,很多时候要宣誓,宣誓内容和帝国法律有违背的话,那么你就失去了中国国籍。
所以一些东西不是有容乃大,叶昭是绝对不希望一个向外国国旗宣誓效忠的人还拥有中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