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
然后?
高顺愣怔了一下,国字脸上浮现出几分不悦。
霍去病那语气,这一句反问,好似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明白似的,让他听得很是刺耳。
高顺咽了一口唾沫,便道:“这还用问么,当然是占据了韦乡,以逸待劳,击垮敌军的骑兵。”
高顺身为副将,不可能不知道此战的目的。
“韦乡一带地势平坦,敌军却多为轻骑,机动性极强,高将军也是精通骑战之人,难道你觉的,在这样的地形里,凭着我军两千骑兵,就能灭掉曹贼四千轻骑吗?”
霍去病再又是一声反问,依旧那么自信,语气就像是在给一个刚刚上战场不久的新兵,传授经验一般。
霍去病的语气让高顺很爽,说的内容,却令高顺身形一震,蓦然间省悟。
陶军的骑兵数量,要逊于曹军,骑兵的战斗力,也逊于以西凉骑兵为主的曹军骑兵。
此战,以弱胜强的关键,就在于那五百重骑。
因为,曹军以轻骑为主,军中必没有配备重骑兵。
重骑对轻骑,陶军固然可以凭借强大的冲击力,轻易的冲垮曹军的轻骑兵团,但轻装的曹军轻骑,在此平原地带,却可以迅速的四散而逃,如此一来,这一战对曹军所造成的杀伤,就将大打折扣
而曹军发现了他们配备有重骑,了解了虚实,自然不会再上当,跟他们正面交锋。
夺取了韦乡城,便等于将自己的实力,呈现给了敌人,把杀手锏抢先亮了出来。
“这个霍去病对骑战如此熟悉,竟然超过了我,绝不是一个徒有古人之名的平庸之辈,主公竟然能挖掘出这样的青年俊才,这份识人之能,当真是不可思议……”
高顺心中对陶商惊叹之余,忙是收敛了一脸的质疑,拱手道:“霍将军说得是,若想一役重创敌骑,就必须由我们来选择一个绝佳的战场。”
“本将早已给曹军选好了坟墓。”霍去病冷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