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心态,五六个巡江手如果能并肩杀一个蒙卒,他们都能觉得自己比想象中强。
每一丝微妙的情绪都能左右胜败。
李瑕置身其中,看着血肉翻飞,反而认为战争更像野兽。
野兽是敏感的,不被左右的。
它们会撕咬,会亮出獠牙,会对视,它们每一个动作都要压住对方,要判断孰强孰弱。
因为事关生死。
李瑕也不敢大意,他已摔伤、受伤,筋疲力尽,却还努力直着身子,要为麾下所有人当主心骨。
血流过他那摔坏的脚,不停滴在地上。
他拖着脚,领着人,向都克杀过去。
一步一步,他渐渐到了都克面前三十余步。
这个距离,弓箭已失去作用,只剩白刃肉搏。
“来啊!”
李瑕一抬头,对视着都克的眼睛。
……
凶狠。
都克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此时,对上那个浑身血水的年轻人,他忽然想起了曾见过的狼群,那眼睛和獠牙。
而战场上还在厮杀不停。
都克知道,现在需要做一个决定,是向前,还是……不,只能向前杀。
“啊!”
突然,一声惨叫打断了都克的思路。
有人倒在了都克面前十余步远的地方。
不是蒙卒,是个大理杂兵。
他中了一刀,却未死,在地上嚎叫着。
嚎叫声如传染一般,很快传开。
都克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猛地转过头,望向身后那窄窄的小路。
“啊!啊!”
一个走在队伍中的大理杂兵已掉过头,与身后的蒙卒撞在一起,挤在了那一线天之中。
“前面有埋伏啊!”
一团混乱……
“杀了他!杀了他!”都克疯狂地大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