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坐在棕毛大猩猩肩膀上的就是海岚和克尔拉了。
要高调!
海岚现在还不打算暴露自己的恶魔果实能力,因为当多弗朗明哥听到“自然系光系恶魔果实能力者”这些关键字之后,一定会联想到曾多次闪碎他墨镜的海岚。
那样一来,伏击唐吉诃德家族的计划就泡汤了。
所以海岚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剑豪”,正好可以锻炼他的剑术,也不枉在“金手指”史密斯那里顺到的“大快刀21工”之一的“冽风”。
海岚需要低调,那克尔拉就需要高调了。
不然以克尔拉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得有多少人贩子盯着她?
海岚倒是不怕他们,北海的人贩子对于海岚来说比拍死苍蝇都简单。
但苍蝇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烦人啊!
于是现在当人贩子在打克尔拉的主意时,他们就得着实认真地想一想了。
呵呵...自己不会被那大猩猩一巴掌拍死吧?
“老板,我这‘金刚’兄弟喜欢喝酒,你待会给它搬几桶出来,放心,钱少不了你的。”
来到酒吧门口,海岚和克尔拉从“金刚”上跳了下来,海岚指了指身后的大猩猩,如是说道。
“好,马上就来...还不快去!”
被老板喝了一句,旁边的服务员立刻点着头退了下去。
克尔拉对老板甜甜地一笑:“那就谢谢老板了啊!”
要说这兄妹俩人能和山上的棕毛大猩猩成为朋友,源于恐惧,老板对于他们的态度本来就应该好的不得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这对兄妹说话,老板就开心地不得了。
原本就很恭敬的态度此时更是热情地如同火焰。
出于热心肠,老板主动提醒道:“这座镇子里可是有杰尔马66的驻军,你们一定要看好...额...金刚兄弟是吧?一定不要让他惹麻烦。”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