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林大人!”
“咦!邓多特?!今天你不好好休息一天么?”
林默看到自己从帝国东部边境冰岩山脉另一侧,波特兰境内小镇带回来的酒栈小伙计带着有些迟疑与犹豫向自己打了声招呼。
“我,我......”
这个酒栈小伙计与当初林默第一次看到他时,完全判若两人。
原本乱糟糟的黑黄两色头发梳洗地齐齐整整,再加上跟在李家姐妹身边,不仅学会了书写与阅读,还学到了不少特殊的本领,气质也渐渐发生了变化,自信自强。
“你得了结巴么?有话就快说!”
林默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个酒栈小伙计。语气刻意施加了压力。
原本做事麻利的小伙子突然变得如此犹犹豫豫。心里一定藏着难以启齿的事情。
“莫林大人!我想把菲妮接过来!”
邓多特满脸胀得通红。心里忐忑不安地看向这位男主人,也是当初将他从波特兰小镇上带出来的男人,让他的人生轨迹走上了以前自己从未想像过的方向。
“菲妮是谁?”
林默一怔,他显然已经忘了波特兰共和国冬泉镇酒栈老板女儿的名字。
“是赫拉老板的女儿!”
谢天谢地。这种话题也只能跟家里的男主人说,在两位老师面前,邓多特连开口的勇气都没有。
眼下自己的生活已经稳定起来,也有了新的身份,不缺吃穿,每天都能学到不少自己曾经难以想像的知识与技能,让他不得不思念起小镇酒栈的小情人,当初让自己做牛做马的老板女儿菲妮。
“我想起来了,呵呵。你还想着她呢!难得,真难得!”
家里莺莺燕燕,帝都美女如云,这个小伙计竟然心如止水,依旧对曾经的小情人念念不忘。
林默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赞赏之意。
不忘本。这是最大的优点,李慕心和李慕冰两姐妹别人不收,却收下他这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