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遗嘱。”
公民有权利处置自己所拥有的财产,立下了遗嘱的,遗产继承上面就会优先按照遗嘱所言办理。
没有立下遗嘱的才会按照法定继承序列来办理。
苏毅最大的财产,也就是在天元集团的股权,是公证了的婚前财产,属于他个人拥有,他想要给谁就给谁。
柳青道:“那也不错了,至少他会为了安抚你立下那么一份对你很有利的遗嘱。”
丁芸呵呵笑了两声:“一开始我也是那么想的,后来有一次,我一不小心听到他跟他女儿打电话,说立下那么一份遗嘱,只是暂时的稳定一下我的情绪,怕我受到那样的刺激会伤害到他女儿。过两年等我情绪稳定了,他会将遗嘱又改过来。”
“额……”柳青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遗嘱这东西可以改的,只要立遗嘱的人没有死,想什么时候改就可以什么时候改。
这个道理柳青倒是懂得。
心中莫名的有一些嫉妒:“她愿意为了那个儿子跟别人同归于尽,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抛弃。可是我这个儿子,在她眼中,却是随时可以抛弃的。”
丁芸道:“你那个弟弟被那疯女人开车撞死后,我情绪比较激动,他可能怕我跟那个疯女人一样变疯,跟那丫头同归于尽。他立下那个遗嘱,应该就是让我还有一个念想,不至于那么冲动。”
念想两个字,和财产分割联系到一起,柳青倒是很快就懂了。
财产就是丁芸活下去的念想。
想到这一点,柳青心中突然产生出了另外一个念头:“她那个时候情绪激动,是不是因为和苏毅的那个儿子死了,觉得以后就没有了财产继承权,没有念想,而不是单纯的因为儿子死了?”
这样的想法,对丁芸可以说得上是很不尊敬。
可越想越觉得这才是事实。
也许苏毅也是这么认为的,才会立下这一份对苏绮明显不公平的遗嘱来安抚她,给她留下一个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