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
宋知雨对严越明说喜欢,像是对会溺死他的新鲜橙汁说喜欢,像是对会甜掉他所有牙齿的过期巧克力说喜欢,像是对会冻僵他心脏的雪糕说喜欢。
这喜欢实在太痛苦了。
最后的最后,严越明抱着他,没有嬉皮笑脸,没有孩子气,只是很认真地说:“哥,我知道你不愿意来美国,我在淮城给你买套公寓。我一个月会回来一次,也方便一点,如果忙就两个月一次。”宋知雨似乎累得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严越明半睡半醒间察觉到宋知雨起床了。他很习惯性地抱住自己的新娘,黏糊糊地说:“今天那么早上班吗?”
宋知雨嗯了一声。
严越明睁不开眼睛,光照到他的眼皮上,他觉得很难受。宋知雨伸手把窗帘拉上了。光在严越明眼皮上睡着了。
严越明感受落在额头上的那个吻,那么轻,那么慢,比花瓣凋零还要悄无声息。
“我走啦。”宋知雨说。
严越明嗯了一声。他知道,宋知雨去上班了。他会给他在餐厅里提前买好早餐,里面会有一杯冰咖啡。
严越明终于慢悠悠转醒,他揉了揉脸,突然碰到冰冷的金属,冷得刺痛他。
严越明猛地睁开眼睛,看到自己的无名指上正是那枚廉价的帕托石戒指。
他心里突然空了一块,一种巨大的莫名的恐惧和失落砸得他手脚冰冷,他手忙脚乱地爬起来,鞋都没穿,冲到楼下,却见到了津叔和几个黑衣服的保镖,他们说:“少爷,可以吃早餐了。吃完,我们就回美国。”
严越明厉声问:“宋知雨呢?”
津叔吐出个烟圈,弹了弹烟灰,“我们来的时候他就不在了。”
严越明冲过去,冲动忤逆地用手抓住津叔的衣领,眼圈通红地再次质问:“操他妈的!是不是你们把宋知雨弄走的!还给我!”
津叔拍拍他的手,低眉看他:“越明,你可以看我们的航班,我们刚到,从没有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