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卅回到自己的居所。
其实也就是奴隶们一起睡的沙洞,除非有主人陪同,否则奴隶是不允许进入城市的,他们的家也仅能是在大漠上挖出来的沙洞,这是潜沙兽遗弃的洞穴,根本不是给人住的,但奴隶们别无选择。
几个奴隶看到雒卅完好无损地回来,惊讶得瞪大眼睛,他们都以为雒卅这次死定了,就因为监工波罗斯多抽了他两鞭子,他就突然暴起咬掉了波罗斯的耳朵,按理说这种伤人的奴隶根本不可能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才对。
但奴隶们没一个敢去问雒卅为什么,这个年轻男孩在这片拾荒区是出了名的暴躁易怒,有一起一个发馍的炊员嫌雒卅眼神太凶,少给了他半块馍,被他活生生打到半死。
雒卅一言不发地走到自己休息的那里,他徒手搬开一块大石头,下面压着他的所有财产。
按理说一个奴隶是不允许拥有财产的,有块遮羞布就算不错了,但雒卅藏起来的财产估计也没人感兴趣。
一块指头大小的圆石头。
没有任何特别的,就是随处可见的那种石头,扔到地上也不会有人多看它一眼。
但雒卅却知道它的特别。
大漠的日夜温差极大,白天热得像是炼狱,晚上冷得仿佛冰窟。
几乎每天都有被活活热死和冻死的奴隶,尤其是他们这些负责拾荒的奴隶,更是凄惨,常年暴露在烈日和寒风中不到二十岁就会烙下病根,至少雒卅还没见过拾荒的奴隶有哪个活过三十岁。
但这颗石头救了雒卅的命。
它在白天摸起来冰冰凉,晚上却都都都都四武暖洋洋的,而且只要把它握在手上温度就会满满遍布全身,有了它雒卅才可以不管黑夜白天都能忍受住大漠的恶劣气候。
雒卅不知道这块石头哪来的,自从他记事以来就一直在他身边了,雒卅觉得很有可能和自己的身世有关,所以他很小心地保管着它,凡是去见其他人都不会待在身上,免得被人发现它的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