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也就是《权利法案》。
但此时的威廉三世却在为一种从中国传播过来的危险而且错误的思想——原儒主义中的“原君”、“原臣”部分而头疼。
他虽然没有加冕,但他是尼德兰的无冕之王,是事实上的君主,但同时又是一个弱势的君主......所以他更头疼这套削弱君主权力的理论。相比之下,隔壁法兰西岛路易十四,还有奥斯曼帝国的穆罕默德四世反而不在乎这个。
他们一个“朕即国家”,一个是“真神在人间的影子”,怎么会被“原君”、“原臣”捆住手脚?
实际上朱和墭自己的手脚也不会被“原君”、“原臣”和《大明约法》限制住。
但是威廉三世和他的岳父,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二世就头疼了,下面一帮人拿着这些东西到处嚷嚷:“看看,那可是来自东方先进文明国家的治国方法,多好,多进步,多文明啊!我们得学习他们!得把你们的王权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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