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非要死人都被这几句话惊起,爬到他们的商场门口安眠似的。
至于垃圾车经过时飘扬而来的恶臭,自然更不必说。
公寓后是郊区马路,公寓前则是条窄小的走道,两边都是高耸肮脏的房屋,相互挡住对面的窗户,阳光是绝对不允许走这边进来的,更别说风雪了。要说公寓年代久远,是谈不上,但没什么人维护是真的,似乎只要不塌了,它就能继续将就着用。
伏特加的后劲大抵是完全过去了,昨天他瘫了一整天,根本懒得动弹,今天也该去市内弄点东西了。
宁永学挣扎着翻了个身,伸手去够床头的木桌,想拿阿芙拉塞给他的资金。他总觉得自己像是被富婆养了,负责陪吃陪喝,吃得是萨什人的传统家常菜,喝得是萨什人一口闷的伏特加。
这感觉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但一个人要是觉得被阿芙拉养了却不会付出代价,那他一定是错了。
可能都不只是代价的问题。
他想拿钱,却摸到一封信。
宁永学稍作停顿,然后直直在床上坐起身,盯着信封愣了起来。
桌上落满了灰,信封本身却一尘不染,白得不可思议,甚至显得很虚无。它比纸白,比雪白,比他能想象到的一切事物都更白,也许连纯白色这一抽象的形容都无法描述——它有更深层次的含义。
一时间,感官印象仿佛扭曲了,宁永学甚至怀疑起了自己精神的稳定。他觉得他可能像徐良若一样发了疯。难道窥伺还有其它不为人知的副作用吗?
等宁永学把信封拿起来,看到寄信人署名,他立刻陷入沉思。
“宁永学寄。”
依旧是那封信,信中依旧书写着一成不变的文字:
“回乡。”
不得不说,自己在邮政局撕成碎片、丢进垃圾桶的信跟了过来,莫名其妙摆在宿舍床头,他有点惊讶。
虽然这事的荒诞和诡异感越发严重了,但这封信和他的身世似乎能搭上一点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