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了就想靠近、迷恋的味道。
有研究表明,喜欢一个人,就会闻到。
来福咧着嘴,在草坪上跑,大冬天的,它也不怕冷。
鹅倒是窝冬了,待在玻璃房里,像被帝王供着的小美人,吃喝精致,好不舒坦。
老家那么多兄弟姐妹,就它一个发达的。
两个人回了客厅,晋棠棠问:“你是不是在写新歌?”
秦愈嗯了声。
晋棠棠明目张胆打听:“什么类型的?”
秦愈耳朵红,“你说呢。”
情歌两个字,他都不好意思说出来。
晋棠棠翘唇,“我不说,我等它出来,听你唱。”
秦愈点头,“好。”
现如今,他不拒绝了。
不过,他还是补充:“其实才刚开头。”
虽然只是开头,但他灵感充足,甚至想将晋棠棠偶尔哼的不成调的调子录进去。
“你知道有些歌,会采样生活中的东西,比如烟火气的对话,比如雨声,还有些特殊的,比如心跳。”
秦愈本以为晋棠棠不知道,但她却点头:“文玥跟我说过,泰勒的歌是吧。”
“对。”
“虽然很想,但还是不行。”她自认五音不全,被全世界听到,那会社死的。
秦愈认真劝:“别人听不出来你跑调了。”
因为是新调子,别人都没听过。
说实话,他长着那样一张脸,声音又性感,深情的说话时,没人能挡得住。
晋棠棠也难得抗住这诱惑。
她使劲摇头,又掐他腰,“我不唱歌,别逼我,不然我就让你跟我回老家。”
“……”
秦愈便不开口了。
他听她说过,老家亲戚七大姑八大姨,知道她带男朋友回去,肯定会围观的,问东问西。
这不亚于去开演唱会了,好歹演唱会也只是自己唱歌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