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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从无梦的熟睡中醒来。
睁开眼睛所看到的,是和睡眠中一样的黑暗。白天自己睡觉的这个杂树林,现在已经完全陷入了星光朦胧的黑暗中。
夜幕再次降临了。对于统率servant的人们来说,这是不可避免的战斗时间。
如杀意般凛冽的夜风并没有让他感到丝毫不安,让这种不安和恐惧烟消云散的气息,就在身边。
已经实体化的rider早已做好完全的战斗准备,正在翻阅着荷马史诗。
对韦伯而言即沉重又郁闷的硬封皮,在征服王看来却小巧轻薄。这个巨汉正专注于文字的世界中。翻阅书卷的动作显得兴致勃勃,连指尖的感触也格外珍惜。
看来他真的很喜欢这本书,韦伯不禁苦笑起来。如果现在突然问rider“为什么降生于世?”,他的回答也许不是征服世界的野心,而是“没有手指就无法阅翻荷马史诗”。这个男人就是这样的人。一心憧憬远方的英雄,想用着美酒佳肴,将征服世界的野心视为吃饭睡觉般普通的欲望。这种奇特的人格吸引了许多男子汉,终生追随着他。
在人类历史上,存在过这样一个男子。
“——嗯?小子,你醒了啊?”
对已经读过不知多少遍的阿喀琉斯冒险,rider的兴趣依然不减,他像顽皮的孩子一样微笑着,看着韦伯。无论对谁,他都会展现这种笑容吧。不管是对曾经生死与共的英雄们,还是对韦伯这样一无是处的ster。
“……我不是说过一到夜晚就把我叫醒吗?你到底在干什么啊?”
“啊,抱歉。不知不觉看得入迷了。不过,离深夜还早。我觉得今晚不用这么焦急,安下心来对待就可以了。”
“”为什么?”
再次的质问,使这个巨汉张开嘴,陷入思考中。
“……唔,总之呢,虽然没什么根据,但我有种在今晚就可以一决胜负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