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两人走出大门,其中一名学徒悄悄走到门口探出脑袋,望向小巷子入口。
确定他们已经离开后,回头朝屋里打了个手势。
老板这才松了口气。
“老板,你干嘛拦着我们?”其中,学徒一号正在给老板处理伤口,他对放走信使和金平安这件事,貌似有些耿耿于怀。
因为前不久金平安从皮质躺椅上扣下来一块皮,害的他被大骂一顿。
“嘶,轻点!”
老板倒吸一口凉气,为全球变暖做出了微不足道的贡献。
在九华外城混,医疗箱是必需品,包扎几乎每个人的必修功课,但不要指望他们的包扎手法能好到哪去。
“那人咱么惹不起,他是带枪的猎人。”
学徒一号想了想说道:“带枪的……千花市应该没几个赏金猎人有配枪资格吧?”
“内华市来的,赶紧把值钱的东西都收拾收拾,准备跑路。”
腿部简易包扎一下后,老板这时候也顾虑不上手上的伤了,比起这点小伤,现在要做的事赶紧收拾东西离开这里。
学徒二号颇为不解:“不就是一个赏金猎人吗,不至于这么小题大做吧,就算他有枪,还能一个人挑翻整个九华不成?”
“你们还年轻,没听说过罪恶都市的大名。”
老板已经开始收拾一些值钱的小物件了。
他在收拾东西的同时,也在跟两个小青年讲解事情的严重性。
老板问道:“你觉得千花市的地下势力厉害吗?”
学徒一号用着向往的口气说道:“肯定厉害啊,占领了九华外城,连官方都拿他们没办法。”
他无时无刻都在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达到那种程度。
学徒二号在旁边附和道,他的想法也是如此。
老板冷夏一声:“呵呵,如果我说建立九华外城的,只是当年从内华市逃难过来不入流的小角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