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是守着金山饿肚子。
在《混血》世界中,实力是划分等级的标准,而实力又分为本身实力和外部实力——装备。只要装备好了,一个魔法学徒都能将魔导师干掉。所以这个世界的人热烈追捧高品质的装备,擅长锻造装备的矮人就尤其受欢迎了,他们锻造的武器炙手可热。而矮人是侏儒的分支,他们锻造的技法就是从侏儒文明中流传下来的,虽然绝大部分秘籍都已经遗失了。矮人制造的优良装备已经可以引发一场腥风血雨,那倘若侏儒去制造……呵呵。
因此在小说中,主角只要没钱了,就会换侏儒形态做一些装备,然后把那些重点线]用来练手的、随手做的/重点线]残次品拿到拍卖会去卖,然后就引起了整个大陆的惊动。无数贵族和强者为那些残次品抢得头破血流,而主角挥挥手带走了所有钱。顺面说一句,主角的那些完成品全部被拿来将他的女人和部队武装到牙齿了。
多么有爱而逆天的金手指,但现在的情况是:金手指持有者重伤中;主角的侏儒形态觉醒了,但是完全没有材料和工具让他展示他的招财能力。
要食物要衣服还是要药水,这是一个选择。
杜泽不死心地在街上继续扫荡,他的社交障碍保证了他不会和对方砍价,并且在遍地都是魔的七十二主城,杜泽也怕自己说多了暴露他蠢萌的身份——特别是在这个哈尔帕斯城。
之前说过,大陆反面有七十二座城,每座城信仰一位魔神,而哈尔帕斯城信仰的魔神自然就是哈尔帕斯:在七十二魔神中排第三十八位的魔神,称号是“死和破灭的伯爵”,以眼睛像血一样红的黑色大鸠形象出现——这摆明了是作者懒得想设定想名字,从度娘上找到符合设定的“所罗门七十二魔神”后就直接套用了,多省心!
杜泽现在深刻理解了当初纵容一页知邱这种偷懒行为到底有多不要得了,所罗门七十二魔神中的哈尔帕斯具有这样一条属性:他主食人肉,对人类不怎么友好。于是《混血》的哈尔帕斯也“主食人肉,对人族不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