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果断抛弃了罗马蛮子,选择了保全自己麾下的第八鹰旗的士卒。
不得不承认一点,长得高的,腿长的,跑起来也比其他让人快,同样也不得不承认一点,四条腿的一般都比两条大长腿的跑的快。
跑就是了,不用跑的太快,只需要比罗马蛮军快就行了。
那些蛮军自然会挡住那些骑兵的道路,哪怕每一个支持一两秒,两三秒,都足够他们跑走好多了。
虽然不知道金兀术的金属状态能持续多久,但是他按照自己对于铁巨人完美状态的推测,最多半个小时就是极限了。
到时候找个复杂地形一钻,就算是逃出生天了,虽说这里的环境平坦,但是浅滩树丛什么的也不在少数,就本事你连森林一起撞穿啊。
等下一次完善了军团,拿到这个家伙的情报再来报仇,现在可不是死磕的时候,跑,赶紧跑!
但是金兀术一点都不想放过阿弗里卡纳斯,好不容易逮住一个被自己往死里克制的未完善军团。
这和饿狼在草原上逮到一只受伤的羚羊有什么区别。
固然对方很能跑,但是只要有耐心的追下去,胜利一定属于铁浮屠,干掉了一整只禁卫军,铁浮屠的实力还能再上涨一些。
那些血色的光芒,可不光是用来吸收装甲的,更可以用来吸收杀死敌人的精华的。
掠夺,这是刻在他们匈奴血脉当中的东西。
因而就算是被溃败的罗马蛮子耽搁了一段时间,金兀术还是带着铁浮屠越过了战线朝着第八鹰旗追了过来。
这种衔尾追杀极其可怕,尤其是铁浮屠作为骑兵追击身为步兵的第八鹰旗,那就更可怕了。
以至于追上之后,铁浮屠迅速干掉了不少跑的不够快的的第八鹰旗军团的巨人,按照这个节奏,一路追下去,最多半个时辰,铁浮屠就能将对面全杀了,连阿弗里卡纳斯一起带走。
然而他们只追了不到一刻钟,就出现了幺蛾子。
“兄弟!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