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
朱儁的甲胄是很普通的士卒甲胄,说实话,在战场上没有赵云吕布这种实力千万不要玩个性,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朱儁打仗多年,见过无数不知死活的反贼,整一身花里胡哨的装甲,然后被射声逮住意志锁定,直接集火带走。
这让所有沙场老将都明白,没有实力就不要乱来,老老实实待在中军帅旗底下指挥就好了,千万不要乱搞。
虽然说帅旗同样是靶子,但是至少不会被别人意志锁定,好歹还有躲闪的空间,不至于被锁头瞄准带走。
“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战争是不需要大军团指挥的。”穿着和小兵一样外貌,但是实际上强出不止一倍的铠甲,混在中军士卒里的朱儁由衷地感叹道。
这种小规模战场,要不是得他来把握训练和战争的度,根本不需要他这种大军团指挥来。
大军团指挥这种存在的意义主要是在十几万人的战场上,或者是为了应对同样的存在,然后问题在于,绝大多数小规模战斗中,大军团的存在意义还不如一两个猛将来的重要。
小规模战场上,兵形势这种无脑被淘汰的东西才是最强的。
小规模战场,他一对一说不定都打不过吕布带兵硬冲,这种小规模战场上限下限摆在那里,就算是让什么兵神前来也只能发挥那么多。
朱儁粗略的扫了一眼对面的部队,士气倒是挺稳定的,不过朱儁从那种稀稀拉拉的阵型就能看出来对面士卒的水平可能比他们这边还要差一些。
除了少数穿着铁甲的部队之外,更多的都是皮甲,基本上就是山贼土匪之流,除了规模比汉军这边稍微强一点,基本上全面被汉军碾压。
“有意思,让长水先试探一波,一秒六箭的速度就够了。”朱儁从对面嗅到一丝不太对劲的感觉,谨慎的他选择先让长水试探一番。
两千禁卫军水平的长水营士卒稳定地把箭雨砸在了大顺军的中军,前排都是些盾兵步兵,完全没有必要浪费箭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