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这名字,好像是敲架子鼓的?”
“是乐队主唱加吉他手,上过奥莱普深夜秀,女人们都爱他。“
另一名警察耸了耸肩:“好吧,我也喜欢,这小子唱歌真不错。”
年警察:“他得绝症了?”
“谁知道呢,当时乐队快解散了传言满天飞,现在看来该不是什么大事——嘿,不要逆着人群走,出口通道在那边!”
警察大声呵斥赶过去,要把那个好像食死徒狂粉般披斗篷的逆行男人拦住,但很快他就回来了,神情古怪,做贼似的左右四顾,激动跟年警察低声耳语:“老兄,真人,是真人!你一定不敢相信我刚才看到了谁,是奥迪尔!”
“你眼花了吧,前面演唱会都开始了,主唱怎么可能在这里。”
年警察不信:“再说了,他要出现在这里不怕被粉丝撕碎?”
年轻警察急切道:“是真的奥迪尔,一定是他,我不会认错!”
年警察无所谓的摇头:“好吧好吧,那么,你找他要签名了吗?”
年轻警察顿时愣住:“我,见鬼的,上帝啊,我忘了……”
披着长披风的青年一路远离拥挤人群,他走的极快,袍角翻飞,如果有人细看就能发现雨水落到这披风上就会被自然弹开,完全无法浸湿渗透进去。
他一直走到停车场深处,坐进了那辆加长版黑色凯迪拉克后座,平躺下来,闭上双眼。
下一刻,青年的身影出现在一处美式复古乡村酒吧里,这酒吧非常大,几乎堪比半个足球场,酒吧四方墙壁上挂着各种狼的头颅。这的桌椅皆是订制的,比正常型号都要更宽大,十几个客人正在酒吧闲聊喝酒,青年出现时所有人都望向他。
不,他们不是人,全都是体型毛发颜色各异的狼人!看青年进来,数头狼人露出忌惮神情,直接消失在酒吧里。剩下的狼人全是更高大强壮的,其一头身高近两米的黑毛狼人大口喝干杯子里的啤酒,盯着遮住青年面容身形的斗篷懒洋洋粗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