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的真皮沙发上,茶几上倒着空的可乐罐和两块儿蛋糕,脚边还放着一个脏兮兮地足球。
听到开门声,沙发上聊天的两个人,一个抬头,一个扭头,齐齐看向门口。
简隋英和那男孩儿四目相接的一瞬间,他突然就有点儿挪不动步了。
当时的感觉,文雅点儿的说法叫一见钟情,直白点儿的就是“见他第一眼就硬了。”只不过后来再想起来,都他妈是孽债呀。
总之他当时觉得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脑门儿上的血管突突直跳。
那男孩儿怎么说呢,眉眼那个周正啊,长得那个俊俏啊,按简隋英地说法,那就是“按照老子口味儿长得”。
他简大少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矫健英挺唇红齿白小白脸类型的男孩儿。何况眼前这个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都要好看得多。
他一直觉得他这个傻逼弟弟已经算是男孩儿里数一数二的清秀漂亮了,眼前这位却是有着全然不同的沉稳英挺的气质。
他的目光从那男孩儿殷红的嘴唇,白皙漂亮的脖子,一路看到他短裤下面修长结实的小腿。
他这辈子也算阅人无数,却从来没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想要接近一个人。
可这个人却偏偏是简隋林的朋友。
他压下心头的欲望,假装不咸不淡地扫了他们一眼。
简隋林看到他不虞的脸色,赶紧叫道:“哥,你回来了。”
简隋英“嗯”了一声,跟往常一样爱答不理。
“哥,这是我同学,李玉,老首长的孙子。”
“哦?我怎么没见过?”
“李叔叔之前不是调到外省去了吗。今年刚调回来,我们小时候就认识,但也是好久没见了。”
简隋英想起前段时间他爸好像说过,李老的儿子刚给提上来,最近调回北京了。他也就那么一听,没往心里去,简家和李家属于逢年过节需要走动走动的关系,但也并不是特别地亲厚。但他要是知道李老有个这么如花似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