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齿而笑,他可以感觉到五十米外一名百夫长正在举枪瞄准,而他已经知道,敌人那柄猎枪发射的子弹将会在距离自己脸庞十厘米的地方飞过。
子弹从他耳边飞过。毫发无损,脸上还能够感觉到金属弹丸摩擦空气带来的热量。
两人不急不缓等待着凯撒军团的最精锐兵锋杀到眼前,进入二人的最佳杀伤范围。
倒计时,两秒钟。
冲在最前面的军团士兵已经经历过数次战役。凯撒的军团已经在东方进行过无数次的战争,而他的资格并不算老。然而他之所以能够从屡次九死一生的拼杀中活下来,是因为他已经学会了战争的法则。这法则是只有活下来的人才能理解的知识,那就是“死亡终将来临”。
在军团中成长的人统统会理解这个知识,而死在勇敢的战斗中并不可耻。而是一种勇士的荣誉。懦弱是面对危险时人体正常的生理现象,然而凯撒军团的成员必须跨越这种“正常的生理现象”,跨越人类的界限,成为嗜血的收割者。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在士气上能够完全地压倒对面的ncr。
ncr的士兵们有许多选择,即使不成为士兵,他们也可以回老家放牛、种地,或者当一个行脚商人或者保镖。许多被“流放”到莫哈维的ncr士兵根本就是触犯了法律后,被粗暴的法官给处罚以兵役。他们是一群乌合之众。
而凯撒军团的战士则并非如此。他们从出生的时候就只有一种选择。
成为战士,或者奴隶。
所以,作为一个政体。统治着几乎四分之一个美国的凯撒军团没有政府、没有议会、没有行政体系,只有军团,以及供养军团的奴隶。平民的身份就像是被军团放牧的牛羊,被铁与火的规则所统治。
拉尼厄斯大人就是这种理念最完全的结晶。
在战场上的拉尼厄斯是一名沉默的绞肉机,那柄军团工匠精心打磨的巨型砍刀就是他无上勇武的证明。他并不像许多军团勇士那样,喜欢在搏杀的时候以雄浑的战吼以加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