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以及影视剧中,制作方确实会要求参演艺人签署保密协议,一旦违反就会终止合同,或者进行赔偿。
可保密协议一般指的是艺人主动泄密。
至于记者拍到的内容,那是记者的能耐,跟签约的艺人有什么关系?
再说,他报道什么啦?
昨天发的微博里面只说徐杰约会女演员丁梦妮,又没说丁梦妮要参加徐杰导演的《平凡的勇气》第二季,把这个理由加在赔偿里面,是不是太牵强了?
他冤啊,简直比窦娥还冤。
不行,必须通知老板。
这锅,他不背。
刘珂来到老板的办公室外,“当当当”快速的敲了敲门,心里那个急呀,恨不得直接推门而入,当然,这也仅仅是他的想法而已。
“进来!”
听到声音,刘珂这才推开门。
“老板,不好啦,又有人把我告了。”
“啊?是谁?”戴威好奇的问道,明天就是二次开庭的时间了,在这种关键的时刻,怎么又接到传票了呢?
这是看他迈不动步了,还是拿不起摄像机了?都来欺负他?
“丁梦妮。”刘珂一边说,一边把传票什么的放在老板的办公桌上。
“她?”
戴威眉头一挑,然后拿起桌上的文件看了起来。
看到案由,他的表情到也没有多大的变化,凡是公司收到的起诉书,绝大多数原因都是名誉权纠纷。
但是看到索赔数额,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
“砰!”
戴威拍桌而起,正准备痛斥丁梦妮不要脸,把他这里当成提款机的时候,到了嗓子眼儿的那些话却突然卡住了。
等等!
这一切,该不会是徐杰的圈套吧?
之前拍到对方和女制作人商讨跳槽的照片,破坏了对方的好事,于是对方又故意与丁梦妮约会,签下这么一个演出合同来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