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
哈莉摇头,“偷蝙蝠车轮子的代价很小,被发现了也不过是警告几句。他若偷科波特的车轮子,我才佩服他。
偷了你的车轮子,首先能卖不少钱,其次能立即扬名立万。
偷别人的车轮子,得不到多大利益。
他是街头混子,明白这点并不难。”
“哥谭混子那么多,他们为何不去偷蝙蝠侠的车轮子?那些人手里握着枪也不敢瞄准蝙蝠侠,换成扳手估计直接吓尿,至少落荒而逃。”布鲁斯道。
“唔,与街头的垃圾一对比,的确看出杰森身上的天赋了。”
布鲁斯叹道:“在他满脸倔强向我挥扳手的时候,我在他身上同时看到你和我的影子。
如果我训斥他几句,就放他离开,未来他很可能成为一个实力不如你、狠辣远胜你的哥谭恶棍。
起码能和科波特之流平起平坐。
如果我把他带回来,他能成为另一个蝙蝠侠。
如何选择,显而易见。
其实他的经历也和我们很像,母亲去世,父亲入狱,从小流落街头,靠偷窃为生,却始终坚持一定底线。”
哈莉没对他的话感同身受,反而思想开起小差:穿越哥谭后的最佳生存技巧不是苟起来,也不是立即买车票逃离哥谭,更不是根据先知先觉,在蝙蝠侠和蝙蝠侠粉丝团的乱斗中渔翁得利。
而是立即找到“每晚可见”的蝙蝠战车,偷轮胎、向蝙蝠侠挥扳手。
混成蝙蝠大少,有人保护你,还教你生存技巧和127种格斗术。
不缺吃不缺穿,受最好的教育,被人喊‘少爷’,每个月几十万美刀的零花钱,更有机会接触dc宇宙的力量核心——正义联盟。
“喂,哈莉,想什么呢?到底成不成?”
布鲁斯许久没得到回应,不由提高了音量。
“什么成不成?”
“让迪克和杰森跟着你修炼武道。”布鲁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