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刚童嘎第一个站出来,对着周轩大声喊道。
“我来。”
他眼睛瞪的圆滚滚,眼神直盯着周轩不放。
游牧民族向来都有把猎物牙齿,系在脖子上的习俗。在这方面,哈刚童嘎在他们部落,称得上是第一勇士。
从哈刚童嘎脖子上系挂的狼牙就能看出来,勇武远非常人能比。其他鞑靼人身上最多也就两三颗狼牙,而他则是把狼牙串成了一圈,当做项链挂在脖子上。这算是真的猛士,以一当十绝对不在话下。
其实那会常小文也是捡了便宜,很久以前机缘巧合就把哈刚童嘎收为了手下。她和哈刚童嘎合力,慢慢壮大了部落的实力。
哈刚童嘎并不像外表那样是个莽夫,而是粗中带细的勇士。他决定自己来打第一战,是为了替大家来试试周轩的底细。如果能一战而胜,那是最好不过的。哪怕真的不能胜,他也有信心试出周轩的能耐来。
周轩看了一眼人群中的哈刚童嘎,然后不禁笑了笑转过头去。饶有玩味的望着赵怀安,探过头去轻声说道。
“好,这么说你们是答应了咯。”
赵怀安看着毫无防备的周轩,恨不得立刻一剑砍下周轩的首级。但就算他真的杀了周轩,这里大部分人都会为周轩陪葬。而且很有可能,一个人都活不下来。
这里是开阔地,完全没有掩体。周围的沙丘都被弓箭手和火枪手所占据,旁边还有谭鲁子等高手虎视眈眈。想要突围简直难于登天,生路从头到尾都只有一条。
赵怀安的手紧握成拳,用力过猛,从而发出咔嚓的轻微响声。手的表面皮肤渐渐失去了血色,青筋微微鼓起。可见此刻心里是多么的愤怒,但他的脸上还是毫无变化,只是对周轩微微点头应道。
“嗯。”
他刚才也想出了一个主意,正好可以利用周轩的狂妄自大来设局。
他们可以通过一场场比试来摸清周轩底细,消耗他的体力,然后他再出手制住周轩。借此威胁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