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画出深深的痕迹,若是再一次空旷下来,那种惆怅光想想,刘珂就很难过。
他从来不知道,他竟这么在乎这只披皮兔子。
“殿下……”
这是方瑾凌的一唤让刘珂回过神,他抬起头,难得温和问,“怎么了?”
“既然快到雍凉了,不如来说说这个即将成为殿下根底的边陲之城吧。”方瑾凌沙哑着声音笑道。
其实早该说了,只是方瑾凌中途病了一场,一直没有心力管这些,如今身体稍稍恢复,临近雍凉,在离别之前他得让刘珂心中有个底。
“殿下了解多少?”
既然谈论正事,刘珂便将那乱七八糟的思绪收一收,说:“了解不多,谁都知道雍凉是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连碗白米饭都吃不到的地方。只要选派地方官,没人想来这里当县太爷,哪怕是举人,也宁愿坐着冷板凳,等着其他空缺。总之,除了没办法被流放过来的,以及中原地方混不下去的,或者衙门里都有画像的,还有跟在咱们后面为了钱不要命的……谁都不会来。”
刘珂一二三四列举完,最后又拿起指了指自己,“还有一个,就是为了兔……咳,自己想不开的王爷我。”
方瑾凌听着忍不住笑了笑,“殿下的概括总结,生动有趣,颇为形象。”
“你就笑话爷吧。”刘珂混不在意,摸了摸下巴思索道,“听说里面住的什么人都有,街上随便一看皮肤都好几个色,而且信的神也奇奇怪怪,所以才滋生了各种势力,时不时的因为狗屁倒灶的事情打一架,斗一场,加上浑水摸鱼的家伙搅和,简直一塌糊涂,乱七八糟……”
他摇了摇头,有些嫌弃。
方瑾凌说:“可也是为殿下量身打造的地方。”混乱,意味着无人管,机会大。
“说的也是,只要爷去了,不论是谁,在我的地盘上,那就得听我的,哪只蚂蚱都别蹦!”
他自信霸气的话让方瑾凌眼中的笑意更深了,“殿下既然想要在雍凉说一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