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四分五裂的程度伤害。击穿防弹衣,装甲,等防御物简直不要太轻松。
但是这种武器在实战中却只有百米的有效射程,而且后坐力巨大,如果现在持有的不是这一群混血种,将会出现很壮观集体开枪,集体后退的一幕。
但很可惜他们是混血种,而且还是血统很优秀的混血种,在傅念枪声落在的一瞬间,他们迅速反应过来,后续的瞄准动作也已经准备就绪。
“砰砰砰!”傅念手中的动作同样极快,以点射的姿态站在走廊的拐角口枪枪命中鬼众的致命要害。
枪声平息,硝烟弥漫。
双方的战斗只发生了一瞬间,从傅念突然出现到子弹爆射,再到现在的十具猛鬼众尸体,两人之间的战斗的一共只发生了十秒的时间,这时间只不过是门岗老大爷打一个哈欠的时间,快递小哥低头捡垃圾的时间。但在这里,却是生死竞赛的时间。
“为什么他们会守在这里。”源稚生快速的学着傅念从地上的尸体上捡着装备,不得不说,在这种突然碰面冲突的时候,冲锋枪是如此的高效且富含暴力。
“我怎么知道。”
傅念将手中的左轮手枪扔在地上,地上其实还有一个同款手枪,是傅念在上一把子弹用完之后,从腰间再次抽出来的。但是第二把子弹并没有用完,一共十颗,现在还有七颗,剩下的三个敌人是源稚生解决的。
不得不说,手枪的效果是真的出色,虽然子弹确实是比较少,但是在他枪枪命中脖子的瞬间,直接就是尸首分离的效果,一切都是那么简单粗暴。
但是现在简单粗暴遇上了更大的简单粗暴,在刚刚如果不是傅念无尘之地的这个最大功臣,恐怕在傅念开启手中第三枪的时候源稚生就已经被打成筛子了,而且还是那种血肉模糊的筛子。虽然不一定能击穿对方的龙骨。但伤害绝对不是一般混血种能够承受的。
这真是一种对付死侍的利器,记得上一次见到如此优秀的武器还是在诺顿入侵卡塞学院,卡塞尔学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