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加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躲在松树的阴影里,从腰间取出一把蛇形的匕首,在自己鲜血淋漓的右臂上拔除那些刺入血肉的“刺”。
这些该死的刺一个个有手指那么长,尾端还带着难缠的倒刺,最重要的是,它们似乎具备某种麻痹的生物毒素。
让卡加斯的右臂整个麻木起来。
不把这些东西拔出去,任由情况继续恶化,只会让卡加斯更快的失去战斗力,对于一名刺客而言,手臂受伤就意味着末日到来。
至于这些刺怪异的刺是怎么来的
还不是那个致命的怪胎!
他那头该死的豪猪有野猪王那么大,还长着獠牙,冲锋时迅猛无比,蛮力强横如传奇战士,一身厚皮难以破防。
最重要的是,那头豪猪可以把身上的刺近距离发射出来。
还是在刚才的接触里,卡加斯稍有不慎,就差点被那头哼哼唧唧的笨拙豪猪给射成刺猬!
“莱欧洛克斯的儿子怎么这么难缠!他是那么年轻,却和那个脾气古怪的老兽王一样难打交道!莫克纳萨氏族的猎手们要是都和他们父子一样,那个小氏族早就把食人魔屠光了。”
传奇刺客动作麻利的将手臂上的倒刺取出来,又从腰间取下一个装着无色无味液体的瓶子,把其中的液体浇在自己的伤口上。
剧烈的刺痛让这个有一头飘逸黑发的兽人美男子刺客咧了咧嘴,但随后却露出一副享受的表情。
这个疯子喜欢痛苦。
他肯定有某种无可救药的自虐倾向。
“嗷嗷”
就在卡加斯抓紧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休息时,他听到了雪松林之外传来的巨熊怒吼声,这让传奇刺客眯起眼睛。
他知道,那个怪胎来了。
一对一的情况下,他绝对不会畏惧那追猎者,但问题是,那个怪胎有三头动物伙伴,他从来不会孤身踏上战场。
而以一敌四这种事,哪怕是对于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