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的人生大事,必须盛装出席!”
“啊这.”
塔雷莎瞥了一眼旁边桌上的东西,尤其是那白色的连袜裤和水晶鞋,她低着头,语气抗拒的说:
“能不能不穿?”
“怕什么啊?”
海盗站起身,说:
“你自己改的衣服,你知道它已经不代表那些肮脏下流的玩意了,这就是一套正常的工作服,代表着你以后的职业。
干一行要爱一行,明白吗?
做自己喜欢的职业时,也必须注意仪态,这可是身为社会人的基本素养。
你换衣服吧,我出去等你。”
“外面有坏人!”
塔雷莎小声说了句。
“坏人?坏的过我?”
海盗对此嗤之以鼻。
整了整自己的披风,伸手推开门走了出去,留下塔雷莎一人在房中纠结犹豫。其实也没犹豫多久,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姑娘。
她知道布莱克先生的意思。
穿上这套衣服,以后她就是“船长的人”了。
就和城堡里的平民只要穿上盔甲,就能成为布莱克摩尔将军麾下的士兵,享受军队的保护一样。这套衣服代表的,是一种可以被选择的未来!
是留在这里,被当成礼物送给一个糟老头子?还是跟着布莱克先生离开?
这,需要花时间思考吗?
完全不需要嘛!
很快,塔雷莎就换好了衣服,平民出身的姑娘花了点时间穿好了复杂的连袜裤,但在换上水晶高跟鞋时遇到了麻烦。
用这种平民完全不会穿的鞋子走路很困难,让她差点摔了一跤。
好在她学东西很快。
按照自己记忆中见过的那些贵族小姐们行走时的仪态,她花了几分钟便掌握了这种怪异的平衡感。
在深吸一口气后,把自己的旧衣服包起来背在身后的塔雷莎,悄悄推开了门向外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