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
是谁,杀了诺玛·劳恩斯。
阻止黑王归来,是芬格尔融合圣骸后必须承担的责任。但是,找到并杀死太子,才是他必须达成的宿命。
路麟城微微皱眉,斟酌了一下答案。
“末日派也没有追查到太子的确凿身份,但他是谁并不难猜。
太子,尚未登基的皇帝。新黑王在他的时代到来前就被抹去了。”
“但格陵兰行动时,路明非才多大?”
芬格尔立刻质疑道。
“路明非的年龄与他无关。当他间歇性地掌握身体时,与君王无异。
再者,他招募了多个门徒,很可能和他们保持着特殊的联系。”
怎么可能,太子怎么可能会是路明非?
但芬格尔越是回想,越是难以推翻这个理论。
太子将冰海铜柱残片作为诱饵。他知晓利维坦的孵化地,却不去杀死她。让秘党的屠龙者和利维坦互相伤害。
贝希摩斯那时候正在日本海沟里喂白王,排除嫌疑。最符合这些条件的,就是寄生路明非的新黑王。
要杀了他吗?
他本来就必须死,加上“太子”的身份就更该死。
但当追寻近十年的仇人,与那张衰脸重合时,芬格尔却出现了一丝动摇。
罗隐:“太子也可能是你。末日派在北极圈内有长期的考古活动。”
“我们得知利维坦的苏醒,比秘党更晚。况且我为什么要坑杀格陵兰行动组?”
路麟城因为罗隐的怀疑有些恼怒。要不是罗隐那时还在上初中,路一定会将他也加入嫌疑人名单。
“校长告诉我,他曾经考虑过放弃路明非,但格陵兰的失败成了最后一根稻草。”
“说服昂热,不需要那么极端的方法。”
刚刚有所缓和的气氛再度剑拔弩张起来。
芬格尔的表情也有些微妙。
曾经的他像恺撒一样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