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好事!”
“打搅又怎样!”厉元朗手掌按着那份合同,气愤道:“见过抢东西的,没见过抢别人东西还这么理直气壮、天经地义的。”
合同内容他扫了几眼,只看到几条肺就气炸了。什么嘛,简直比霸王条款还霸道。
其中竟然还有这样一条,甲方必须保证转让给乙方名下的所有产业,年纯收入达到八位数,否则将按照百分之十付赔偿金。
甲方指的是邵瘸子,乙方自然是申延伟。
这个提法就有滑稽成分。暂且不提邵瘸子是无偿转让,单说生意给了你申延伟,能不能挣钱,挣多少钱,那是你自己的能力水平问题,和前任主人一毛钱关系没有。
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说明申延伟有多欺负人,八位数字就是上千万,占了人家的买卖,换成自己去做,还要必须保证年收入达到千万,要不然就管邵瘸子要一百万的赔偿金。
关键是邵瘸子竟然会答应,其实不怪他,合同中这段文字是用英文写的,邵瘸子不认识英文,自然看不懂。
而且他看的时候,正赶上和申延伟对话,注意力分散,怕是想问也忘记问了。
面对厉元朗发怒,申延伟很吃惊,他多长了个心眼,指着厉元朗质问他到底是谁?
“我是谁无关紧要。”厉元朗说着话,指向合同中那条不讲理的英文条款,告诉邵瘸子:“邵哥,这条里面清楚写着,如果你转让的名下产业不能让申延伟赚足一千万,就会赔一百万。你可是看清楚了,这个字你到底要不要签!”
“什么!”邵瘸子大惊失色,只是那段弯弯曲曲的蝌蚪式字体他不认识,但他绝对相信厉元朗没有骗他。
于是邵瘸子勃然大怒,一拍桌子,拖着那条老残腿拄着拐棍走到申延伟面前,嘴唇都在颤抖着,厉声问道:“申延伟,你太过分了,抢我的店,占我的地盘我都能忍了,竟然还搞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你拿我当什么了,当脚下的蚂蚁随便踩是吧。”
申延伟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