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越来越局限于每个伟大音乐家的固有印象,难以突破。
结果就是,之后连续参加了四场国际级别的音乐比赛,全被伊万击败。
被打击的体无完肤的米勒,也终于走出了局限性,对自己开始了新的突破。
突破的结果就是......
接下来的三年内,与伊万竞技至少四次,毫无疑问,米勒获得了完美的四连胜。
毕竟,伊万更属于那种神经刀的选手。
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爆个种,也指不定什么时候一直拉垮。
“哼!伊万!”
米勒眼中露出一丝不屑。
老手下败将了!
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米勒对伊万的意见很大。
如果说对于音乐的态度,两人完全就是极端。
在米勒看来,什么流行音乐什么爵士蓝调,都是假的,一碰就碎。
古典音乐才是最nb的。
但伊万却完全相反。
伊万觉得,每个音乐都有可取之处,流行音乐中的一些处理方法,对于古典音乐的演奏也会很有提升。
所以,选择去伯克利音乐学院的伊万,让米勒非常的鄙视。
术业是有专攻的。
伯克利音乐学院,就是靠着当时被认为是“难以登大雅之堂”的爵士乐起家的。
后来过渡到乡村,蓝调,摇滚等。
除了流行与古典的过渡爵士乐外,伯克利音乐更侧重于流行音乐,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古典音乐。
在米勒看来,这就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
但偏偏是这么个不务正业,跑去流行音乐学院学习的古典钢琴演奏家,曾经在比赛里把自己按在地上摩擦。
想起为了击败伊万所付出的努力,米勒就越想越觉得气氛!!
就好像你将人当非常重要的对手,但对方似乎对你不以为意,无论是输赢,都对你视若无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