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他的才华,就算做他的情人也没有关系。
就像《莱昂纳多·达·芬奇》的情人那位(米兰公爵夫人。)
或者是《文森特·威廉·梵高》最喜欢的(阿葛斯蒂娜。)
能够让自己碰到这么有才华的男人,是自己的幸运。
自己如果让他跑出自己的手心,那才是自己一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吧。
难到老了以后拿着画,回忆里一点值得怀念的事都没有?
不自己绝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大夏人都比较含蓄。
这几天自己先观察一下,许先生的生活习惯。
他如果要是不动的话,自己就要挑选好时机主动出击。
战斗民族的女儿从不怕困难,先拿下他这一局在说。
不得不说在女子都是主力军的战斗民族,思维和我们有着太大的差异。
心里给自己定下目标的娜塔莎,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后,再次踏入许大茂的宿舍。
看到她又来了,许大茂十分无语的说:“娜塔莎小姐,你吃过饭了吗?”
“谢谢!许先生关心,我已经吃过饭了。”
许大茂:“那个娜塔莎小姐,我个人的习惯一会需要午休。”
“你要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咱们能不能晚点再聊?”
娜塔莎:“真是对不起,我不知道许先生有午休的习惯,那我晚点在来。”
看着微微施礼后离开的娜塔莎,许大茂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们说用情绪感知呀?不就知道个大概了吗?
拜托~如果经常那样的话,人这一辈还有什么意思?
又不是什么危机关头或者太过于复杂的情况。
还是靠自己的脑袋思考才是最有乐趣的事。
这就跟本书的作者一样煞笔,许多现有的情节不去采购。
反而在这里抓掉头皮的想,一条符合年代的苟王之路。
让读者在爽的同时